2022年香港公司(修訂)條例草案
近日,香港政府發布《2022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給予公司足夠彈性以不同方式舉行成員大會。
香港現行《公司條例》下,公司可使用科技在兩個或多于兩個地方舉行成員大會。近年,電子通訊科技的發展,讓以虛擬方式舉行和參與會議于世界各地盛行。香港發言人表示,考慮到本地持份者的意見和可資比較的商業中心的做法,建議修改《公司條例》,明確容許公司以全虛擬模式,或以混合模式舉行成員大會,而非僅限于在實體場地舉行。旨在給予公司足夠彈性,因應本身的情況和需要,暢順而有效地處理公司事務。
香港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是香港公司合規要求之一,根據合規要求,香港公司必須在成立日期后的 18 個月內和每個財政年度內首次舉行年度股東大會 (AGM)。
年度股東大會要求
香港公司現行的年度股東大會要求是怎樣的呢?一起來看看。
公司應在前一次的 15 個月內和公司會計基準期后的 9 個月內召開年度股東大會。
此外,香港注冊審計師必須審計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然后將其提交給稅務局(IRD)。同時,還必須準備董事報告。報告詳情將以《公司條例》的清單為準。
重要的是,香港公司有責任獲得董事對此類文件的批準并將其提交給公司的所有股東。演示文稿的截止日期為年度股東大會前 21 天內。
什么情況無需召開股東周年大會
香港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召開股東周年大會:
1、單一成員公司
2、休眠公司
3、會議上需要做的一切都是通過書面決議完成的。
公司可以通過全體成員通過的書面決議免除召開的年度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