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6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概覽
香港稅務局于2026年7月14日發布《稅務代表通函——有關整批延期提交2025/26年度報稅表的安排》,將結賬日期"D"類個案(結賬日期介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26年度利得稅報稅表提交期限進一步延長:
• 紙本提交:由2026年8月17日?延展至2026年8月31日
• 電子提交:由2026年9月17日?延展至2026年10月2日
稅務局在通函中說明,本次調整是為支持企業和稅務從業者適應新稅務合規要求;同時提醒,稅務代表應盡量安排大部分報稅表在展延限期以前提交,不宜壓線。
2025/26年度利得稅申報期限概覽
根據香港稅務局規定,不同結賬日期類別的申報期限如下(基于最新延期調整):
企業申報準備清單(D類適用)
建議相關企業提前備齊下列文件:
1.經審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有限公司須由執業會計師審計。
2.稅務計算表(TaxComputation):將會計利潤調整為應評稅利潤或經調整虧損的明細。
3.固定資產及折舊記錄:年度內增減變動明細。
4.關聯交易及轉讓定價文檔:如適用,備妥主體文檔及本地文檔。
5.重大合同副本:可能影響稅務處理的特許權、服務費等協議。
6.上年度評稅資料:上年度評稅通知書及往來函件,用于核對虧損結轉、免稅額延續。
7.公司基本檔案:公司注冊證書、商業登記證、最新NAR1等;通訊地址如有變更須先行通知稅務局。
逾期申報風險
香港稅務局對逾期提交利得稅報稅表的執法依《稅務條例》第80、82A條遞進:
• 逾期即啟動罰款,金額隨逾期時長遞增。
• 稅務局可依據已有資料發出估計評稅,納稅人將喪失申索虧損扣減、折舊免稅額等權利。
• 逾期屬違法,可被檢控;罪成可處更高額罰款。
• 欠稅追加5%附加費,逾期超6個月再加10%;可采取向第三方發追稅通知、區域法院民事訴訟、離港禁令、破產/清盤等措施。
行動建議
• 核對公司結賬日是否落入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區間,確認屬本次D類再延期范圍。
• 紙本客戶以8月31日為線,電子客戶以10月2日為線,兩者不要混淆。
• 確屬無法按期完成的,須于限期前以書面(或通過稅務代表電子服務)申請進一步延期,并附說明及佐證;稅務局對超出整批延期范圍的個別延期審批較嚴,不應預設必然獲批。
按時申報是香港公司合規運營的基石。建議企業立即與稅務顧問溝通,確保文件準確無誤并準時提交。如有疑問,可聯系我司專屬客戶經理獲取支持。